在您向逛逛吧外卖提交商户申请之前,您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本协议将成为您和逛逛吧外卖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您提交相关资料成为逛逛吧外卖商户后,表明您已了解并接受 《逛逛吧外卖商户申请协议》,本协议条款即构成了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届时您不得以未阅读(不理解或不同意)本协议内容为由,主张协议内容无效或要求撤销。
我方合法开发“逛逛吧外卖”电子商务平台,您希望所经营商品或服务能够通过 “逛逛吧外卖”进行网上销售,扩大销售范围,增加销售量。您同意并遵守如下约定:
一、同意该协议建立合作关系是您的真实意愿。
以“逛逛吧外卖”为平台展示您提供的门店名称、LOGO、商品图片、文字、会员优惠等独立门店信息。并实现代您收取商品、服务对应的款项。
三、为您在“逛逛吧外卖”平台提供相应商品展示销售位(您如需突出显示,则向平台申请,并缴纳相应展示费)。
1、逛逛吧向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2、为更好的推荐您的商品、服务,以提升您的知名度、订单量,逛逛吧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和渠道做相关宣传介绍,并进行相关推广。您对上述行为予以认可。
3、如用户就您的商品、服务向逛逛吧平台投诉,逛逛吧经核实后,有权要求您配合解决该投诉,在该投诉未解决之前逛逛吧有权拒绝向您支付涉及投诉的结算款项,待投诉解决后再行支付。
4、逛逛吧有权升级、更新商家中心系统,如有变更,逛逛吧将通过系统以公告形式作出通知。
1、提供加盖法人(负责人)印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相关商品销售许可证明,提供商品销售价格;
2、您承诺并保证您对使用的商品、商标、品牌、图片等享有合法权利或合法授权,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等权益;且您承诺逛逛吧不会因展示您上述信息而遭受来自第三方的任何投诉、抗辩及争议,否则相应责任均由您承担。
3、您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时,应确保与您信息一致,您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信息描述、订单及逛逛吧相关规则接受用户的预约和消费。在您非营业期间应关闭系统中的商品展示,避免出现客户下单而无货的情况,否则造成的用户投诉、经济损失等相关后果均由您承担。
4、您应保证您在用户下单后10-25分钟内完成商品的准备工作,在逛逛吧骑手到达后及时将商品交与骑手,否则造成的用户投诉、经济损失等相关后果均由您承担。
5、您店铺显眼位置应展示平台统一制作的“逛逛吧外卖”标识。
6、您同意用户通过平台发布的针对您的评论、照片等,纯属用户个人意见,与逛逛吧立场无关,逛逛吧不承担任何责任。
7、您不得通过任何手段、以任何方式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如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拟交易、虚拟验证、自买自卖、伪造网络用户真实消费、体验、刷单等违反平台规则、损害逛逛吧利益的行为,或伪造、仿冒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其它违反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与商业道德的行为),否则,逛逛吧有权解除协议,在结算款项中扣除上述行为给逛逛吧造成的损失,并要求您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
8、您应保证合作期间经营场所内实际销售价格不低于平台价,且不得唆使或诱使持红包消费的用户放弃红包而改为使用现金或其他形式消费,否则逛逛吧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您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如在协议履行期限内,您的商品及服务已下线或停止营业或变更经营地址,您应及时更新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用户投诉及纠纷由您承担,对此给逛逛吧造成的信誉损害,我方有权对您进行处罚及关闭您外卖商户系统功能。
(1)、商户如需提货款,提现金额100元(含)以上无任何手续费,100元以下每次收取1元手续费。货款提现日周一至周五24小时之内到账,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2)、您不得提供非法商品或服务,否则我方有权解除与您的合作协议并配合司法机关行使相关权利及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您发货应及时、准确,若出现错发、漏发,您应负责换货、补发,并赔偿因此给消费者造成的相应损失。
(4)、您销售商品需取得经营许可,如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您展示销售的商品若消费者提出质量异议,证明其为劣质、变质食品,您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您的实际经营地址应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若您的经营地址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重新上传更新资料,否则我方有权撤销您的外卖商户资格。
七、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八、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依照法律规定向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执行期间,战争、地震、火灾或国家法律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或一方)损失的,均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您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方可申请。